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闭幕 任命林少春为广东省副省长
广东人大网讯(记者林洪演 通讯员任宣)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3月29日下午在广州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出席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61名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少华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天鸿、陈小川、黄业斌、罗娟,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邓海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闭幕
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供用电条例》;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广州市生态公益林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市会计条例〉的决定》、《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佛山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条例》、《河源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汕尾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茂名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肇庆古城墙保护条例》的决定。
会议经表决任命林少春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任命涂高坤为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任命景李虎为广东省教育厅厅长,任命陈光荣为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免去赖天生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罗伟其的广东省教育厅厅长职务,免去涂高坤的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职务,免去聂式恢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会议经表决批准任命广州、珠海、汕头等20个地级以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参加集体向宪法宣誓仪式。黎进 摄
在完成会议的各项议程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隆重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林少春同志简历
林少春,男,汉族,1962年5月生,广东汕头人,1988年2月入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武汉地质学院地球物理探矿系金属与非金属地球物理勘探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
现任广东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1978—1982年 武汉地质学院地球物理探矿系金属与非金属地球物理勘探专业学习
1982—1988年 中科院广州地质新技术研究所助理工程师,中科院广州分院助理工程师
1988—1995年 广东省监察厅二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88.02—1990.07北京人文函授大学法律系大专班学习;1993.07—1995.03挂任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兼大亚湾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1995—1997年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副处级干部(1994.03—1997.06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5.04—1996.02挂任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
1997—2000年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处级干部
2000—2003年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2003—2004年 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
2004—2008年 广东省阳江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2012年 广东省阳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2015年 广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5—2017年 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7— 广东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7年3月任广东省副省长。
来源:广东人大网
作者:记者林洪演 通讯员任宣
编辑:吴洁芬